2007年6月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电机近燃气 速改获轻罚   
梁佳 李文清

  温州某大酒店将易燃易爆物和燃气设施同室置放。因其能积极整改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6月1日,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对其从轻处以罚款3000元。
 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店的燃气瓶组旁安装着柴油发电机、柴油箱、变电箱等设备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当即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。该店对此高度重视,立即另外独立设置了燃气瓶组间,并安装了防爆灯、警示牌等。经验收核查,确认已符合《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的要求。
  (梁佳 李文清)